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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教学现代化学会

    The Association for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

    AMCLE

    中文教学现代化学会章程

    (2006年7月21日经首届会员大会通过)
    (2010年7月2日经第二届会员大会修订通过)
    (2022年12月17日经第五届会员大会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学会名为 “中文教学现代化学会”(简称中现会);英文名为 “The Association for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简称AMCLE)。学会地址设在香港。

    第二条 性质

    本学会为非牟利性质的民间学术团体。

    第三条 宗旨

    本学会以国际中文教学现代化的研究与推广为宗旨,致力于中文教学现代化的教育技术理论研究、多媒体和网络技术在中文教学中的应用、中文教学知识库的建设与应用、中文教学数字化资源的开发与应用等。

    第四条 组织架构

    本学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顾问委员会和秘书处,作为职能机构。

    第五条 学会主要工作

    (一)举办学术研讨会,促进各地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编辑出版会刊;

    (三)出版相关的学术著作;

    (四)募集科研资金,组织研发学术课题;

    (五)举办讲习研讨班,培养年轻学者。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资格

    从事中文教学现代化的研究、推广或有兴趣者,并能遵守本学会章程及按时交纳会费,即可成为本学会会员。

    第七条 入会、退会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正式申请(填写 “中文教学现代化学会入会申请表” ),经常务理事会审查通过后即可入会;

    (二) 自愿退会:应由会员本人提出书面报告,向本学会秘书处备案并通报全体会员;

    (三)中止会员资格: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者,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

    第八条 会员类别

    本学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学生会员及团体会员。

    (一)荣誉会员依本学会开展学术活动需要而设,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名誉会长、名誉会员等荣衔;

    (二)学生会员须为全日制的相关学科的研究生,会费为普通会员的四分之一。

    (三)团体会员须为社团法人,会费以及永久会费均为普通会员的十倍。

    第九条 会员权利

    (一)拥有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会员与团体会员除外);

    (二)参加本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拥有自由退会权。

    第十条 会员义务

    (一)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按理事会规定标准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普通会员如一次缴纳十年的会费,授予终身会员,以后无需再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学会秘书处。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提议可提前召开特别会员大会。每四年选举理事会和顾问委员会成员。会员大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主席团由上届理事会、顾问委员会的成员组成。会员大会的议程须通过(电子)通讯的方式于开会前两星期发布。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的权限

    (一)修改本学会章程;

    (二)选举本学会理事会;

    (三)讨论解决本学会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十五条 理事会由二十一名以上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须过半数有效选票才能当选,会员可以通讯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会员投票。因学会发展需要,理事增补可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投票,半数以上通过即可当选理事。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由九名以上理事组成,人数须为奇数。

    第十七条 本学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2-5人。会长主持本学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十八条 各职能机构成员任期四年,期满改选,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权限和职责

    (一)理事出席理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并决定本学会的重大事宜;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的权限和职责

    (一)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

    (三)集体领导和管理本学会的活动;

    (四)听取、讨论和通过会长、秘书长年度工作报告;

    (五)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六) 向会员大会报告学会工作和年度财务账目;

    (七)聘请顾问委员;

    (八)接纳及开除会员。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理事、常务理事不得缺席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会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当视为自动放弃理事、常务理事职务。

    第五章  秘书处

    第二十二条 本学会设香港秘书处和北京秘书处,香港秘书处设在香港城市大学,北京秘书处设在北京语言大学。

    第二十三条 香港秘书处、北京秘书处各设秘书长一名,秘书长由常务理事兼任。副秘书长和秘书处其他人员由秘书长委任,副秘书长列席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

    第二十四条 秘书处在会长领导下完成学会日常工作。

    (一)接受入会申请,收取会员会费(香港秘书处负责境外收费,北京秘书处负责境内收费);

    (二)负责学会通讯、联络和网站管理;

    (三)负责学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五条 本学会经费来自会员所缴的会费以及私人、公共实体的捐赠等。

    第二十六条 经费使用不得违背本学会宗旨,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七条 账目由常务理事会聘请司库负责管理。

    第七章  学术研讨会

    第二十八条 本学会主办 “中文电化教学国际研讨会”(The Association for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每两年举办一次。其他相关学术会议可不定期举办

    第八章  会刊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会刊为《中文教学现代化》,英文名为 “The Journal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简称JMCLE)。

    第三十条 设立会刊编辑委员会,主编、副主编各一名,由常务理事会聘任。

    第三十一条 所有稿件须经匿名审查通过后方可刊出。

    第九章 会徽

    第三十二条 本学会会徽如下:

     

    第十章 网站

    第三十三条 本学会网站的网址为:https://www.amcle.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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